【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交通部及公路總局109年因應新冠肺炎影響,針對遊覽車、計程車與小客車租賃業代僱駕駛人辦理薪資補貼,補助相關駕駛人新臺幣3萬元。109補助107,500位駕駛人,共核發32億2,399萬元。傳具公務人員身分民眾領取兼職工作的駕駛人薪資補貼,審計部查核出共有853名。公路總局表示,已函請該等機關於8月13日前將查處結果,並要追回補助款項。
公路總局指出,薪資補貼計畫目的主為補貼相關職業駕駛人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營運趟次減少,致影響生計。但其中部分申請人,因具公務人員身分,領有固定薪資,該等人員薪資所得未受疫情影響,領取兼職工作的駕駛人薪資補貼,與薪資補貼之目的有所扞格。公路總局並指出,審計部查核有853名任職於中央或地方公務機關服務人員請領駕駛人薪資補貼,其中交通部所屬機關計有37位,其中18位確屬違規兼職,針對交通部所屬機關人員部分,該局已全數追回相關補助款,其所屬機關並予以記申戒或記過等行政處份;另其他800餘名中央及地方公務機關違規兼職人員部分,該局並已函請該等機關於8月13日前將查處結果函復該局並責由各區監理所依補貼要點規定追繳補貼款項,其中已追繳59人補貼款項。
公路總局並呼籲,政府辦理各項紓困計畫係為協助受疫情衝擊之產業或個人,渡過疫情難關。相關補助規定均訂有申請條件及違規請領之議處機制,呼籲申請人應依規定辦理,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