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台北市好心肝診所私打疫苗案,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10日)拿出疾管署在4月21日發布的公文,酸中央大概忘記,如果疫苗庫存量多,可在衛生局協助下,配送疫苗到其他合約醫院、非合約醫療院所,讓疫苗儘速使用,並表示公文一直在變,他覺得疫苗撥到這些診所,要台北市檢討的地方是可以檢討。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在記者會上做出回應,表示公文中清楚說明,疫苗調配的前提是「疫苗庫存量過多,評估無法於效期內用畢」,而6月1日的疫苗效期至8月31日,沒有過期問題。另外,這次好心肝診所事件的重點,在於接種對象是否合乎規定。
陳時中今天在記者會上表示,台北市政府提到的公文,是在4月14日的會議後,也就是4月21日所發的公文,當時疫苗接種率低,所以針對合約醫院的疫苗庫存量,評估如無法在有效期內用畢,即可在轄區衛生局人員協助下,將疫苗配送至其他的合約醫院、非合約醫療院所或衛生所,裡頭也提及疫苗調度以一次為限等冷鏈冷藏規範。公文重點是「庫存量過多,無法於效期內用畢」,而目前這批疫苗效期到8月,沒有過期的問題。
陳時中並強調,較新的公文是在5月24日發出,記者會中也講過很多次,雙北地區針對第一類到第三類的人員施打,這次診所事件的重點,在於接種疫苗的對象是否為規定的目標接種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