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日前北市私立奎山高中於5月29日不顧防疫規定堅持辦理實體畢業典禮,台北市政府教育局31日公布裁處結果,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及第67條規定,裁處奎山學校財團法人及現場王姓董事各新台幣30萬元罰鍰,裁處該校鄭姓及林姓校方人員各6萬元罰鍰,以上共72萬元整。
依臺北市政府110年5月26日公告有關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第37條、第58條、第67條及第70條有關本府權限事項業務委任本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指定機關,以該機關名義執行。
針對北市私立奎山實驗高級中等學校於110年5月29日辦理實體畢業典禮一案,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及第67條規定,裁處奎山學校財團法人及現場王姓董事各新臺幣(以下同)30萬元罰鍰,裁處該校鄭姓及林姓校方人員各6萬元罰鍰,以上共計72萬元整。
另本局已安排召開臺北市私立學校諮詢會,將就本案相關情事,依私立學校法等相關規定進行議處,包括減招及追究失職董事等處分。
(圖片來源 : 奎山高中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