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4日公布華航確診機師案1153,在可傳染期間案曾接送案1154空服員到台北市飛鏢運動酒吧,而指揮官陳時中今天(5日)進一步公布2人在該地點的時間訊息,由於這兩名確診者是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違規參與聚餐,依法可開罰1萬至15萬元。
案1153為台灣籍30多歲男性,為華航機師,今年4月16日至4月18日曾執勤至美國,返台後於住家檢疫至4月21日,檢疫期滿前採檢結果為陰性;4月25日進行機師專案採檢,核酸及血清抗體檢驗皆為陰性。案1153在可傳染期間有公共場所活動史,指揮中心表示,他在4月29日曾到台北市松山區的HOMIES SOFT BAR飛鏢運動酒吧(凌晨1點10分到3點25分)、海真私房菜民生店(18點30分至20點整),其中在飛鏢運動酒吧與案1154一起聚餐。
由於案1153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違規,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依照規定,國籍航空機組員入境時,已開立3(採陰)+11天居檢通知單,若於11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違規,將由交通部民航局開罰1萬元至15萬元。
另外,指揮中心也澄清,案11454月29日曾到皇爵飲料店,正確應為三重商工店,而非蘆洲中華街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