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日排審「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等案,整合出政院版、國民黨版、民眾黨版及時代力量版等4版本進行討論,並初審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實行跟騷行為者最重處3年徒刑併科30萬元罰金,若攜帶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罪,最重處5年徒刑併科50萬元罰金。不過有立委質疑,糾纏行為的樣態很多,若限縮在「與性或性別有關」,可能會讓很多被害者求助無門,應該盡量放寬定義,不過警政署長陳家欽表示,若把定義無限開放,恐怕會讓第一線警察處理更為艱難。
另外,是否要將跟騷行為納入預防性羈押範疇,法官邱筱涵建議應再審慎考量,這些條文將保留送朝野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