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有關國內媒體報導對替代役役男趙介佑服役期間擅離職役遭移送法辦一事,台北市政府兵役局1日透過新聞稿說明該男服役情形,表示趙介佑在經過北投區公所通報之後,就即刻進行相關作業,沒有延誤違失。
兵役局表示,趙介佑是於107年5月14日應徵替代役第190梯次服役,其後因涉刑事案件經內政部核定停役,並迄110年2月25日回役後,重新分發花蓮監獄續行服役,嗣因家庭因素符合「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故於3月22日改分發戶籍地北投區公所服役。惟其分發北投區公所服役後,出勤狀況不佳,依該所提供的差勤紀錄,趙男自4月起即出現曠職情形,該所除予以輔導並做成申誡處分外,並移請兵役局召開獎懲委員會懲處。
兵役局於4月22日召開獎懲委員會,會中決議:因趙員擅離職役事實明確,累計曠職時數已逾7日,違反「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2條之規定,故於4月26日即函送地檢署偵辦。兵役局經北投區公所通報後,立即處理召開相關會議做出懲處,並無延誤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