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台鐵太魯閣號事故,花蓮地檢署今天(16日)將明確的部分依過失致死、過失毀損軌道及肇事逃逸罪嫌,起訴主嫌李義祥,並求處最高刑度;逃逸移工華文好(阿好)以及負責監造的李姓、張姓男子等3人,則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其他東新營造違反採購法部分,也依違反政府採購法借牌、商業會計法等罪嫌起訴。
花檢指出,李義祥當天開工程車載華文好在施工便道轉彎時,約在9點14分卡樹叢熄火,之後9點23分時,李義祥拿一條拉力不足的布帶綁住卡車的車體,示意華文好開怪手靠近,然後把吊帶綁在怪手抓斗上,之後李義祥上到怪手操作,9點26分拉帶緊繃產生裂縫,車頭向左移動,之後怪手段的吊帶就鬆脫,9點27分29秒畫面中止。
花蓮檢方表示,該彎道卡住並非第一次,今年1月23日有預拌混凝土車在同一個彎道卡住,台鐵花蓮工務處潘姓工程司有拍照記錄,並要求李姓、張姓監工注意,但李姓、張姓監工並沒有改善外,現場施工進度也沒有確實紀錄,實際工程進度落後卻沒有登載,因此針對兩人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