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根據路透報導,澳洲國會今天(25日)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要求Google和臉書等全球數位平台,必須為澳洲產製的新聞內容付費。澳洲財政部長佛萊登柏(Josh Frydenberg)和通訊部長佛萊契爾(Paul Fletcher)在聯合聲明中表示,這項立法將在實施後進行為期一年的審查,確保新聞媒體業產製內容獲得合理的報酬,進而有助維持關心公眾利益的媒體生存。
報導指出,此項立法可能會引發全球連鎖效應,目前加拿大與英國也在考慮類似的立法,限制Google、FB等科技巨頭的權力。
日前相關法案討論時,Google就與新聞媒體集團簽署合作合約,但臉書因為拒絕為該平台上的新聞內容付費,因此在本月18日封鎖澳洲新聞分享服務,並波及多項政府緊急服務頁面。但在澳洲政府針對部分條文內容做出妥協後,臉書也在23日重新開放澳洲新聞。妥協內容為付費金額由澳洲獨立仲裁員定奪外,以及給予2個月的時間,在仲裁小組介入協調前,臉書可自行與新聞媒體機構進行協商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