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勞動基金炒股案,8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前勞動部組長游迺文等12人。台北地方法院8日下午召開移審庭,晚間裁定游迺文繼續羈押禁見,同案移審的寶佳集團執行長唐楚烈新台幣1000萬元交保、寶佳投資主管邱裕元500萬元交保、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500萬元交保、復華投信基金經理人劉建賢500萬元交保,法官並諭知4人均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向轄區派出所報到。
根據檢廉調查,唐楚烈、邱裕元等人自民國108年5月下旬起,疑謀議炒作遠東百貨公司股票,將股價拉抬後,在去年5月至7月間計畫賣出股票套利,但由於售出數量不如預期,因此聯繫游迺文企圖利用勞動基金接手獲利,而游迺文在去年8月接受高額餐飲招待後,要求下屬透過證券業者,以高於設定價格買進遠百股票,讓寶佳等公司得以出脫手中的遠百股票獲利,寶佳等公司取得犯罪所得2億7556萬1241元(包括已實現獲利1億8354萬8274元,加上尚未實現獲利的「擬制性所得」9201萬2967元)。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圖利罪、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損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等罪嫌,起訴游迺文等12人,並請求法官對游迺文從重量刑。
而台北地檢署另外查出,游迺文的薪資與每月信用卡費用明顯入不敷出,游迺文並在民國101年9月起至109年9月間,以現金存入個人帳戶金額達918萬元,資金來源不明,目前另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