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全球對科技巨擘的監管愈來愈嚴格,而根據歐盟當地時間15號公布的新規草案,亞馬遜、蘋果、臉書以及Alphabet旗下Google等美國科技巨擘必須改變在歐盟的商業行為,否則可能面臨最高達年營業額一成的巨額罰款。
歐盟當地時間15號公布新規草案,包含亞馬遜、蘋果、臉書及ALPHABET旗下GOOGLE等美國科技巨擘,必須改變在歐洲的商業行為,否則將面臨年營業額高達10%的巨額罰款甚至被迫拆解。
歐盟執委 維斯塔哲表示,這兩項規範只有一個目的確,保我們作為用戶、客戶以及企業都能在線上使用各種安全產品和服務。就跟我們在實際的生活中一樣,而所有在歐洲營運的企業不管是大企業還是小企業,他們都能自由且公平地在網路上競爭。
根據外電報導,歐盟訂出2套新法規包含「數位市場法」,將要求被認定違反新規的線上資訊守門人處以罰款金額最高達年營業額的1成,第二套則是數位服務法,鎖定超過4500萬用戶的巨大線上平台必須採取更多作為。處理平台非法內容及濫用平台侵害基本人權的作為,主要就是為了防止出現反競爭規範的主宰性公司,同時也為約束科技巨擘。畢竟先前歐盟執委會在針對美國科技巨擘的反托拉斯案件遭受挫敗,更遭受批評者直指執委會的作為未能解決問題。
因此現在歐盟祭出新規定,被認為是約束美國科技巨擘力量的最大嘗試,而這些美國科技公司未來在歐盟內的商業行為恐怕也面臨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