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振興三倍券」使用期限進入最後18天,台中卻傳出有人持已兌付、理應被金融行庫回收的三倍券向店家消費,該三倍券上蓋有「新光銀行台中市西屯分行」戳章,外界懷疑可能是從該分行流出。台中警方表示,目前還不確定有多少店家受害,以及行使該款三倍券的犯罪區域有多大,全案待14日銀行上班後將深入調查釐清,目前已經調閱監視器追補2名男子。
已經消費過的「振興三倍券」再度被拿出消費,相關事件是11日自台中市石岡區傳出,有民眾拿著已兌付現金的三倍券到檳榔攤買菸,使用人疑似知道三倍券已兌付,因此拿給店攤時刻意對折,將戳章折在裡面,業者不察收下2張200元,受騙損失400元。由於鄰近也有其他檳榔攤遇到相關詐騙手法,所幸店家警覺心高未上當,也顯示疑似針對檳榔攤進行詐騙。
台中市政府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表示,振興三倍券只能兌付一次,已兌付的紙本券最終應由發券的行庫收回,不應該再度於市場流通,若民眾持已兌付的三倍券消費購物,恐涉及刑法詐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