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有民眾主張人工流產的配偶同意權是剝奪已婚女性的身體自主權,在11月21日提案應該廢除,這項提案迅速於12月2日通過5000人支持者門檻,依規定政府最遲須於2021年2月2日前作出回應。
該提案指出,應廢除人工流產手術的配偶同意權,現階段法規規定,已婚婦女若懷孕,除非被性侵、胎兒有遺傳病、重大缺陷、母體生下孩子會有生命危險等原因,否則必須經過配偶同意才能合法接受人工流產手術。提案者強調,該規定限制孩子生下後是否會影響健康或家庭生活,必須是配偶「一起」決定,只要配偶不簽名,小孩就一定得要生下來,剝奪女性身體自主權,因此主張《優生保健法》第9條第6項但書一定要修正。
該提案提出後,引起社會熱烈討論,支持者認為,「子宮是女性的器官,應由女性百分之百自主裁決,無法替女性承擔生育風險與後遺症的他人無權置喙」、「女性身體自主權,不該因為結婚前後有所差異」;反對方認為,「結婚是雙方面的事情,不該由單方面主張」、「小孩應由雙方共同決定與扶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