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涉嫌從2013年到2014年間,利用公益捐款名義,將龍巖公司的款項移轉到他的妻子劉萍擔任董事長的福澤慈善基金會名下,作為李世聰及劉萍的個人私用,相關款項包括用來繳交劉萍的私人信用卡費、健保費、電話費以及貸款本息與購買精品等。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俊廷今天(26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8路搜索並約談李世聰及劉萍,但李世聰住院中未到案,劉萍則會在稍晚移送北檢進行複訊,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方向偵辦。
2013年至2014年間,李世聰涉嫌透過公益捐款名義,將公司款項陸續移轉至福澤基金會名下,每年度挪用金額達300萬元,相關款項用來支付他與妻子的個人私用;2016年至2019年間,李世聰則透過參與及主導龍巖基金會董事會議的機會,以龍巖基金會運作需要款項為由,陸續出售該基金會所擁有的龍巖公司股票,再將所得以公益捐贈名義匯至福澤基金會,之後再對主管機關進行不實申報。總計遭挪用金額共有7個年度,金額總計約2100萬元。(圖片來源:財團法人臺北市福澤慈善基金會 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