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由於台灣少子化情況嚴重,部分學校面臨招不到學生的窘境,外界擔憂會發生學校擺爛,或者將校產掏空等問題。教育部針對有退場危機的私立學校,設有「預警學校」和「專輔學校」制度,今天(19日)也證實被教育部列管「預警私校」的高中有30多間,大學有10多間。技職司長楊玉惠表示,「預警」學校是指學校開始有問題,教育部就會開始關注學校的資金恐有危機,一旦進入「專輔學校」,就代表這所學校狀況已經相當嚴峻,該預警制度就是為了不要等狀況過於嚴重時才進行處置。
楊玉惠表示,私校退場條例草案是給予私校退場法制化、明確規範,未來條例完成立法後,教育部會公布專輔學校名單,讓學生選校時可清楚知悉,也使專輔學校的在校生受教權受到保障,並維護教職員工權利。
另外,行政院現在通過的版本,是針對資遣退休離職的教職員工,要求學校給予「慰助金」,強化校產公共性。依現行規定,私校退場後可把校產捐給其他私校或法人,新草案則規定可捐給地方政府、退場基金、中央機關(例如捐蓋醫院或職訓場所)、國立學校等。被列入專輔名單中的學校,大多是欠薪、財務狀況差,因此草案要求100萬元以上大額採購,必須經教育部同意,教育部也會加派該校3位教職員為共同董事,檢視有無改善或是要藉機辦垮學校。而學校指要被列入專輔名單3年後即停招,停招後重組董事會,新的草案將由教育部指派公正人士重組董事會,為一年之後的學校停辦準備。
另外,為了維護學生權益和強化校產公共性,在清算校產之後,原有董事會不能拿回任何校產,因為創校迄今很可能換過眾多董事,「怎麼可能10年後兒子要追討10年前父親的捐資?」
而學校退場必須要由主管機關同意,不是學校董事會可自行決定,教職員擔任董事後,可隨時向教育部通風報信,因此在專輔3年期間,教職員董事雖未達3分之1,仍有強制警示功能。新版草案也取消全校學生人數3000人下限,楊玉惠表示,小而美的學校也可以存在。草案也取消退場基金落日條款,使退場基金可以持續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