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香港公務員事務局今12日公佈,在今年7月1日或之後受聘公務員,須宣誓或作出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
這份聲明表示,根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 和 《 公 務 員 守 則 》 , 擁 護 《 基 本 法 》 、 效 忠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和 對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負 責 , 是 公 務 員 的 一 貫 責 任 , 公 務 員 職 位 的 受 聘 人 須 明 確 知 悉 並 接 納 這 些 責 任 。
聲明說明,《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維 護 國 家 安 全 法 》 經 制 定 後 於2020年 6月30 日 在 香 港 公 布 , 並 於 同 日 晚 上 11 時 生 效 , 當 中 第 六 條 訂 明 , “ 〔 香 港 特 區 〕 居 民 在 參 選 或 者 就 任 公 職 時 應 當 依 法 簽 署 文 件 確 認 或 者 宣 誓 擁 護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 效 忠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
為 了 加 強 公 務 員 對 其 公 職 身 分 所 帶 來 的 期 望 和 責 任 的 認 知 , 香港特區政府 為 新 入 職 公 務 員 引 入 安 排 , 要 求 他 們 聲 明 擁 護 《 基 本 法 》 、 效 忠 香 港 特 區 和 對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負 責 。 這 是 對 公 務 員 須 背 負 的 責 任 和 期 望 的 公 開 確 認 和 真 切 體 現 , 有 助 進 一 步 維 護 和 推 廣 公 務 員 隊 伍 應 恪 守 的 核 心 價 值 , 並 確 保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能 有 效 管 治 。 這 項 安 排 亦 符 合 《 香 港 國 安 法 》 的 有 關 規 定 。
在 上 文 所 述 的 背 景 下 , 所 有 在2020年 7月 1 日 或 之 後 加 入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的 公 務 員 須 宣 誓 或 簽 署 聲 明 擁 護 《 基 本 法 》 、 效 忠 香 港 特 區 和 對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負 責 。
(圖片來源 : 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