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高雄某水產行貨車,26日行駛台88線快速道路時,駕駛小貨車的蔡姓老闆惡意逼車、擦撞大型重機,導致鄭姓騎士當場摔車受傷。行車紀錄器畫面曝光後,蔡姓老闆的行為引起網友群起撻伐,發動肉搜使得水產行曝光,臉書也遭到網友批評留言。而屏東分局第一時間發布的新聞稿用了「不慎擦撞」一詞,也遭到大批網友批評。對此,屏東分局今天(29日)表示,對於新聞稿內容「不慎擦撞」部分已予以更正,對於造成社會大眾誤解深感抱歉。而在勘驗行車紀錄器畫面後,蔡姓老闆明顯有「惡意逼車」、「違規行駛路肩」行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逕行舉發,而至於蔡姓老闆是否構成殺人未遂罪,則需鄭姓騎士到案後陳述、釐清案況後才能認定。
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指出,蔡姓駕駛人行為恐觸犯刑法第304條強制罪,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同法185條第一項公共危險罪,最重可處5年以下徒刑及傷害罪等;至於蔡男行為是否構成殺人未遂,則需視被害人鄭男到案陳述經過後方能認定。屏東分局後續也將檢視行車紀錄器,還原事發原委、釐清案況,依法究責,並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