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貪汙案,今天(21日)全案偵查終結,依 貪污治罪條例 起訴 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以及前立委徐永明等12人,檢方建請法院 從重量刑,查出 這些人利用立委職權威勢,以權斂財,檢方痛批 根本淪為 李恆隆 豢養的家臣,收賄金額高達5千萬元,不過,立法院在18日已經開議,按規定 立院會期中,法官若認為有收押必要,也須經過立法院許可,才能裁定羈押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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