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民進黨前立委陳唐山捲入SOGO經營權案,因收受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恆隆金援,檢調對陳唐山進行搜索、在約談後50萬元交保。偵查中,陳唐山表示,幫SOGO案講話時沒有想到收錢的事。而李恆隆承認給過錢,全因陳唐山是他的偶象,台北地檢署查無兩人對價關係,因此21日陳唐山未在起訴名單之列。
陳唐山承認替SOGO案質詢、主持與出席協調會之事實,不過那是因為與李恆隆相識許久,沒有想過要跟李恆隆。至於李恆隆給他50萬支票,是李知道陳唐山妻子生病,27萬元則為募款。2016年李恆隆曾給與3次共45萬元,那是陳擔任凱達格蘭基金會董事長時辦餐會,需要對外”認桌”,李恆隆給的認桌款項。
對比陳唐山說法,李恆隆表示,過去陳唐山在美國很崇拜他,對台灣做出很大貢獻,並稱陳唐山是他的偶像,許多事情不必陳開口就會資助,那也是李在美國時的習慣就是如此。
檢方調查匯整後,李恆隆在2002年就每月贊助陳唐山的國會助理、服務處13萬元,共156萬元,2003年時加碼到每月20萬元,總計240萬元,對於以上贊助金,陳唐山均有向監察院申報。
綜合上述內容,檢察官認為,李恆隆對陳唐山的贊助,不會因為陳唐山是否擔任立委而有所差異,陳唐山妻子確實於2013年罹癌住院治療後於2016年3月12日病情惡化過世。因此給與陳唐山的相關款項,難以排除是因私誼而餽贈,對於要認定李恆隆給陳唐山錢有貪汙對價關係相對困難。
台北地檢署認定,陳唐山在擔任立委期間,雖然持續對SOGO案相關議題發聲,不過卻只在2015年11月時收李恆隆27萬元,加上李證稱早期就對陳唐山參與黨外時就對活動持續進行資助,因此認定陳唐山向李恆隆收錢與立委職務無關,故將陳唐山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