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收賄案於21日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現任立法委員蘇震清、陳超明、趙正宇、廖國棟、與前立委徐永明等12人,並移審北院。前立委陳唐山獲不起訴處分。
北檢於21日10時召開記者會說明內容,被起訴者包含蘇震清蘇震清陳超明、趙正宇、徐永明、廖國棟等人之外,還包含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等共12人,全案移審北院,對於立委罔顧職責,北檢於聲明中希望法院能從重量刑,以端正國家法紀。
調查中陳唐山等人被控涉及貪污罪部分,檢方予不起訴處分,統領百貨第二代翁華利及涉嫌貪污罪部分,北檢則以緩起訴進行處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