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新北市新莊1名31歲的陳姓男子,22日晚間7點向林姓女友人借租賃的小轎車前往樹林,行經新莊區建國一路時,疑似因為開車技術不佳,而且也不熟車況,在迴轉倒車時撞上公車車頭與數輛機車,肇事後男子卻沒下車,反而在馬路上迴轉並駕車離開現場,事後將車輛停在福海路與中正路口,改搭計程車離開。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聯繫承租車輛的林姓女子,之後再通知駕車的陳男到案。
陳姓男子表示,自己是看公車司機沒有下車,以為沒事所以開走,對於自己技術不好感到抱歉,但警方追查後發現陳姓男子沒有駕照,因此訊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無照駕駛、第49條雙黃線迴轉、第62條肇事未依規定處置開罰共7600元,並將賠償公車與機車的修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