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南韓首爾高等法院今(10)日下午2時40分(台灣時間下午1點40分)針對前總統朴槿惠的「閨蜜門干政案」、「國情院收賄案」召開更審宣判,判處朴槿惠20年有期徒刑。
由於朴槿惠不滿二審判決結果而申請上訴,對此南韓最高法院大法院於上告審判決中表示,干政案中涉及的收賄與其他犯罪嫌疑應分開審理;而國情院收賄案中原本被認定無罪的國庫損失嫌疑與賄賂嫌疑均應視為有罪,因此將兩案發回首爾高等法院更審,一併審理、宣判。
據悉,首爾高等法院5月對干政收賄案進行終審更審時,檢方曾向法院求處35年有期徒刑,其中包括收賄部分的25年有期徒刑、罰金300億韓元、追繳贓款2億韓元,以及濫用職權妨礙他人行使權力等部分的10年有期徒刑、追繳贓款33億韓元。
朴槿惠在干政案的二審判決中,被判25年有期徒刑、罰金200億韓元;而收賄案二審則是獲判5年有期徒刑,追繳27億韓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