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高雄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會長、副會長選舉5月28日巨型投票,結果由1號候選人當選,但有學生以當選人在投票日前,釋出與其他候選人組聯合政府、分配席次等訊息,被認定有賄選之嫌,影響選舉公平性,因此遭到學聯會選委會判決「當選無效」,並決議在6月18日重新選舉。高雄中學校方表示,這屬於學生自治的範疇,學校尊重學聯會的做法。
依據高雄中學學聯會選委會判決書指出,雄中學聯會第33屆會長、副會長選舉中,1號候選人在投票日前在公開群組,接受6號候選人分配席次的邀約,並提及組聯合政府的言論。另外7號候選人也曾以私人對話方式,表示已與1號候選人聯合、分配席次,其行為都足以影響選舉公平性。經學生告發,由學聯會選委會受理調查後,認為3名候選人在公開群組的言論涉及「賄選行為」,即「對候選人或具候選人資格者行期約或交付賄選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或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競選活動者」。
而根據高雄中學學聯會選委會在6月11日公告,對於學聯會會長選舉爭議,依高雄中學學聯會組織章程及學聯會選舉罷免自治條例,判決1號候選人當選無效,並褫奪其被選舉權及擔任雄中學聯會任何職位之權利1年、6號、7號候選人則褫奪其擔任雄中學聯會任何職位之權利1年。另6月18日重行第33屆學生聯合自治會會長、副會長選舉,投票時間是中午12點到下午1點。
對於學聯會選委會的公告,有學生質疑選委會怎麼會有「判決」及褫奪公權的職權? 也有人留言:「聘用政務官,雙方合作組聯合政府有什麼瑕疵嗎?」、「可以上訴嗎?」、「不知道受處分人循體制內有沒有抵抗的管道?」而高雄中學學務主任顏銘賢則表示,這屬於學生自治的範疇,雖然學聯會的認定及引用法條還有討論空間,但學校尊重學聯會的作法,未來在公民課程也可以拿出來討論,讓學生從中學習法治社會運作的過程。(照片來源: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