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遠東航空在去年12月13日無預警宣布暫停營運,遭到民航局廢止民用航空運輸許可證,事後董座張綱維出面表示停飛是一場烏龍,但北檢依照涉嫌違反民用航空法,對張綱維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外,並針對之前就分案進行的合作金庫貸款22億元案進行調查,以確認遠東航空高層是否有涉及背信、偽造文書等刑責。在追查3個多月後發現,張綱維近日正在處分財產疑似要脫產,甚至偷偷回遠航搬錢「搬錢」,因此30日依違反證交法、背信等罪嫌約談張綱維,訊後認定有逃亡、湮滅、偽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且有反覆實行之虞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押禁見。
這起掏空案是因為張綱維在2015年時重整遠東航空後,向合作金庫借貸22億元,這些錢卻沒有挹注到遠航內,而是在2016年7月時,將款項私挪到個人名下的樺壹租賃公司,並將樺壹租賃公司旗下長期滯銷的淡水「小坪頂」樓轉售給遠東航空,並以此當作合庫貸款的擔保品,民航局認為相關作為嚴重影響遠航營運,因此多次進行裁罰,但張綱維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卻反讓遠東航空遭到掏空、財報不實的問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