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潤寅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自2011年1月到2019年5月,以不實應收款項向星展銀行等9家金融機構詐貸386億元,並在台灣留下高達84億元的呆帳後潛逃美國。檢方於今年1月9日依照違反違反銀行法、商業會計法、洗錢、滅刑事證據、偽造文書等罪嫌,將楊文虎夫婦與女兒楊宇晨、配合造假的廠商共36人起訴,並具體對楊氏夫婦求刑30年。
由於我國法務部與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合作,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於去年12月逮捕兩人,並由兩名押解官在本月21日將楊文虎遣送回台灣,抵台後由調查局幹員接手,將楊文虎移送台北地檢署歸案,檢方凌晨聲押禁見楊文虎獲准。而楊文虎的妻子王音之則因為持有B2觀光簽證,是通過審核的有效美簽,再加上她向美國申請居留,因此我國將王音之的犯罪資料送交給美國司法機關,持續與美國方面進行協調,希望能將王音之遣返台灣歸案。
楊文虎在羈押庭上坦承向9間銀行詐貸共386億元,表示由於部分非洲國家與台灣無邦交,台灣想尋求司法互助很困難,因此將部分款項匯往非洲,並計畫逃往非洲就此人間蒸發,無奈妻子堅持要去美國找兒子,沒想到只待了半年就被逮捕。楊文虎說,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在去年12月12日就在洛杉磯逮捕他們夫妻,但卻拘留他們1個月才遣返回台灣,抱怨在美國的日子很不好過。
潤寅公司從事進出口貿易超過25年,與多家上市櫃公司有長期業務往來,2010年8月起卻跟合作夥伴勾結,偽造不實假交易並向多間銀行詐貸,以借新還舊的方式來週轉資金,直到2018年開始還不出錢,就以中美貿易戰為理由延遲還款,並在2019年6月1日潛逃出境,銀行至此才發現受騙。
檢方在比對證據資料時,發現楊文虎夫婦透過王音之的弟弟王振賢,找上曾經擔任台北地院法官的黃呈熹,支付1250萬餘元律師費後,由黃呈熹在台灣安排兩人逃亡、串證、隱匿犯罪證據等事項。黃呈熹在夫婦潛逃出境後,黃呈熹前往潤寅的辦公室告知公司結束營業,並打包藏放或銷毀相關證據與資料,而楊文虎的女兒楊宇晨也聽從指示,到各家銀行將潤寅旗下各公司款項2500餘萬元匯出或提領一空,並將其中6百萬元委託給外遇對象王威程到銀行開立保險箱存放,其餘款項則是分散存放到自己、黃呈熹的事務所、秘書林奕如、蕭烔桂等人的帳戶中,事成後楊宇晨意圖搭機前往東南亞,但途中就被檢方攔截逮捕。
整起案件中,國民黨代理秘書長曾銘宗也被爆料接受陳情,在過程中協調3家公股銀行讓潤寅貸款展延3個月,導致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得以潛逃出境。對此楊文虎表示,這些都是妻子王音之處理,自己並不知情。而遭到楊文虎夫婦詐貸的9家銀行,放貸金額依序為台灣企銀111億6962萬餘元、星展銀行99億4886萬餘元、元大商銀66億2610萬餘元、王道銀行56億7504萬餘元、第一銀行23億1123萬餘元、合作金庫21億3845萬餘元、玉山銀行3億5961萬元、華南銀行2億1968萬元、兆豐銀行1億7856萬餘元,融資的幣別包括新台幣、美金、日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