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前年3月28日,男子王景玉在台北街頭,持刀殺害3歲女童「小燈泡」,一審、二審時由於鑑定王景玉患有思覺失調症,因此判處無期徒刑,直到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時進行補充鑑定,認定王景玉犯案時有辨識違法的能力。此案在今天(24日)進行言詞辯論庭,王景玉出席時神情正常,並且迴避回答媒體詢問。而「小燈泡」的母親王婉諭以被害者家屬身份出庭,在法庭上聆聽王景玉形容犯案過程以及女兒遇害的情形,忍不住數度哽咽。
檢方表示,王景玉犯案過程中經歷等待、尋找與藏匿兇刀等犯案計畫,台大、榮總鑑定也都認定王景玉犯案時具有辨識與控制能力,加上他無差別殺害女童,符合兩公約規定重大情節犯罪,因此建議高院更審應判處死刑。小燈泡的母親王婉諭也表示,行政機關無法提供社會安全防護網,而王景玉又沒有病識感,希望法院判處王景玉死刑。
不過王景玉的律師團則主張,王景玉是思覺失調症患者,在監經歷3年多的隔離與治療,目前已經沒有明顯的妄想干擾,認知問題也有明顯改善,因此不應該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