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現行國內公務員服務法對於業務性質特殊機關實施輪班、輪休制度,設定服勤時數訂定合理上限,且也未沒有補償方案,因此遭大法官認定已違憲。對此,警政署出面回應表示,目前以減少服勤時數因應,未來也會考量警力與治安狀況,實行人性化的勤務規劃,以避免過勞情事發生。
警政署表示,考量現階段警力逐漸充實,已於今年2月發函至各警察機關,要求視轄區治安狀況合理編排勤務,以每日勤務時數以8小時為主要原則,若是無法因應需求時,則以10小時為度,或以周休2日、每周合計50小時出勤時數以下作勤務時數整體管制。
警政署說,新勤務規定實行後減少服勤時數,讓員警有充分休息及照顧家庭時間,實施後員警普遍支持肯定,未來持續考量地方警力增補情形與轄區治安狀況,更人性化規劃勤務。
(圖片來源 : NPA署長室 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