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高雄地檢署偵辦龍巖公司「龍智營業處」涉嫌吸金案,傳喚並搜索龍巖前副總吳祥志、兒子前龍智處長吳順益還有分處長曾小樺,偵訊後認定吳祥志違反銀行法涉嫌重大,有串證、滅證之虞,於今天(28日)凌晨羈押禁見,吳順益50萬元交保,曾小樺則是20萬元交保。
由約80名受害者所組成的自救會日前向檢調檢舉,龍巖公司南區副總吳祥志與曾經擔任龍智營業處長的兒子吳順益、分處長曾小樺,在2017年時指示下屬對外宣稱購買龍巖的產品,就能「轉約投資專案」,只要投注資金就能獲得高額回饋金,吸引不少客戶持續挹注現金,直到今年8、9月收不到本息後,吳祥志又宣稱投資出問題,才驚覺有異,相關吸金約2億6千萬元。
原本龍巖總公司有意以1億元善後,但最後還是破局,龍巖總公司將「龍智營業處」裁撤後,另外成立「弘千營業處」,但還是由吳順益繼續當處長,其他兩人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