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日前媒體購買調查市面上咖啡豆內容物,調查各品牌產品是否有「混豆」或標示不實情事發生,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在接獲撿舉之後經調查發現品牌西雅圖咖啡(馥餘公司) 所銷售「100%阿拉比卡豆」之「西雅圖系列咖啡」共30項產品,經檢驗後其中有13款產品涉嫌攙偽「羅布斯塔豆」,已命馥餘公司下架回收涉嫌產品並通知下游通路預防性下架。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發出新聞稿表示,關於說明於108年10月15日接獲媒體報導咖啡豆攙偽事件,立即派員至馥餘公司(臺北市內湖區環山路1段28巷15號)」及其工廠稽查並抽驗該公司宣稱「100%阿拉比卡豆」之「西雅圖系列咖啡」共30項產品及原料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檢驗,另比對該公司咖啡豆進貨、製程用量不一致,故主動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於11月25日地檢署啟動搜索,食藥署與本局至馥餘公司及其一廠、二廠(臺北市內湖區環山路1段28巷15號、文湖街60巷28號、安康路48號)查核,偵辦結果共13項市售產品涉嫌攙偽「羅布斯塔豆」,已命馥餘公司下架回收涉嫌產品並通知下游通路預防性下架。該公司已提交北市衛生局消費者補償方案:自即日起消費者可憑產品或購買憑證至該公司退貨或退費(含運費),並公告於該公司官網(專線:0800-081-398)。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說,於108年10月稽查馥餘公司同時也查獲其販售之「西雅圖極品深焙-特調綜合豆(批號:20191109、20200611)」、「西雅圖嚴選老饕綜合咖啡豆(批號:20200807)」及「西雅圖ESP精緻義式焙煎綜合咖啡豆(批號:20200729)」共3項產品產地標示不實,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處6萬元罰鍰,並命其回收改正。臺北市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食品攙偽或假冒,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規定,依同法第49條第1項規定,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8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輕微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8百萬元以下罰金。食品標示如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第28條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另依據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10條規定,食品業者於獲得食品不安全訊息時,應於24小時內自主通報、48小時內將與該食品有關之相關產品預防性下架完成。
由於業者以使消費者誤信標示的不法獲利粗估至少上千萬元,檢調於25日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攙偽食品罪、《刑法》標示不實罪,諭令劉姓總經理300萬元交保,李姓廠長及何姓員工各交保20萬元、5萬元。而劉姓總經理26日再到士檢繳回犯罪所得1千萬元。
事發後馥餘公司於西雅圖極品咖啡-Barista咖灰鸚家族臉書貼出道歉聲明,稱將會自主下架規制,並列出退貨辦法。但道歉公告似乎不被網友所接受,道歉公告中稱新訓外籍員工失誤造成產品混攙,因此遭到台北市政府依照相關規定開罰。網友痛批,整篇道歉文都在護航,怎麼不敢把總經理跟廠長交保的事一起寫進去?更有網友直接酸說,「說這麼多,什麼時候要買一送一啦。」
(圖片來源 : 台北市政府、西雅圖極品咖啡-Barista咖灰鸚家族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