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10月1日起有許多新措施與優惠正式實施,不少都與民眾的生活息息相關,像是民眾如果到銀行臨櫃刷卡繳罰款,手續費將由民眾自行負擔,另外還有不少新交通規則上路,如果不想傷了荷包,可得好好注意這些新規定。
自10月1日起,「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也就是都市內巷道或者區村里內的道路,速限將從每小時40公里下降為30公里,違規者將依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而現在不少民眾愛用的電動自行車,車主如果擅自改裝,可處新台幣1800元到5400元。如果駕駛電動自行車速度超過時速25公里,將處900元到1800元。10月1日起騎電動自行車,也必須按規定戴安全帽,違者將處300元。
另外,轉彎、變換車道前必須打方向燈,相同車道超車時,也應打左方向燈,並與前車左側保持50公分以上間隔,之後再打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如果車輛轉彎、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打方向燈機,將會加重罰鍰,從原本的900元到1200元,加重罰鍰到全面1200元。
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到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必須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違者處新台幣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較現行罰款加倍罰。而自行車等慢車若行近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視障者,同樣也是罰款加倍,從現行的300元以上、600元以下,加倍為600元至1200元;如果因為未禮讓肇事而使人受傷、死亡,罰鍰亦加重為1200元至2400元。
在行人道路的規定也增加不少,像是除了執行交通勤務的警察、依法指揮交通人員以及各級學校的交通導護人員外,其他人均不可在道路或斑馬線上阻礙人車通行,包括公寓大廈警衛與保全人員在內,如果在道路或斑馬線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可分別開罰1200元至2400元、3000元至6000元。另外,未經許可在斑馬線舉行活動、擺設筵席、拍攝電影等行為,也將開處3000元到6000元;如果在斑馬線上堆放、設置或拋擲妨礙交通的物品,或者在斑馬線旁燃燒東西發生濃煙妨礙行車視線,可處3000元到6000元罰鍰,如果因此導致人員傷亡,則加倍處罰。
不過也有一些規定比過往來得放寬些,交通部放寬中小貨車載重規定,未來可在符合安全原則下,專案申請提高小貨車的載重量;電動三輪機車載重量也從原本的80公斤,提高到可載重200公斤。
而為了對應中國遊客減少,交通部表示遊覽車免徵汽燃費一年,協助業者度過難關;另外,桃園、松山以外的機場,自10月1日起到明年的3月31日止,將免收來自日本、韓國與新南向國家航線的國際航班降落費。而為了提振花東觀光,非花東的國際定期包機將獎助地勤費50%。
另外,配合政府推動秋冬旅遊補助,高鐵將在10月1日到12月31日推出飯店聯票,將加購高鐵車票的折扣從8折改為75折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