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近日盛傳一篇以「中國製假孟加拉癌藥在台流竄,主管機關仍佯裝不知情」作為標題的消息,內容指肺腺癌患者因為買不起最新的標靶藥物,因此到孟加拉購買中國製的假藥,使得假藥在台灣流竄,對此衛福部食藥署於18日發出聲明稿,駁斥這則不實消息。
食藥署表示,除了政府未核准孟加拉製造的肺腺癌用藥進口外,政府也針對藥品的研發與上市等藥品安全,建置與國際接軌的管理系統,以保障國人用藥安全。食藥署強調,依照藥事法第83條,擅自販售未經核准擅自輸入的藥物,可處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千萬元以下罰金,提醒民眾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藥物。(示意照片:翻攝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