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交大電機系倪姓高材生,於去年7月29日傍晚和父親騎腳踏車,行經彰化縣芬園鄉139線大彰路,停在路邊休息時,突然被一輛轎車撞飛,當場頭顱碎裂、沒了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事後警方找到肇事者郭來吉,郭嫌卻供稱恍神以為撞到電線桿,後來才改口辯因撞到人才心虛逃逸。
肇事逃逸部份,郭男刑事被判5年定讞,而民事求償部分,彰化地院17日作出判決,判郭男應分別賠償倪父、倪母,各1048萬8698元與1044萬7037元民事賠償金,其中各包含1000萬元作為精神賠償金。
郭男因過失致人於死一審被判2年4月,二審撤銷原判決,郭男被重判5年定讞。在撞擊交大電機系倪姓高材生後,郭男並未下車呼救,即駕車逃逸,警方從現場掉落的車輛物品追查,循線將郭男逮捕歸案。
全案除刑事判決5年定讞之外,最受矚目的部分為法官准許死者父母同時求償1000萬的精神賠償金,法官同意原告所述,父母兩人含辛茹苦將兒子栽培長大成人,且倪男努力考上交通大學,本期待其完成學業後能成家立業、娶妻生子,讓兩老能夠享含飴弄孫之樂,豈料飛來橫禍,原告面前痛失愛子,白髮送黑髮人之慟,實在難以承受。且案發至今,郭男未對本案表達歉意,更加造成原告內心傷痛,因此認為原告各請求1000萬元精神慰撫金核屬適當,應予准許。
而肇事的郭男則辯稱,他只有小學畢業,原先月收入僅2萬餘元,現因遭收押中而無工作收入,僅仰賴每月1萬7000餘元的勞退金,名下亦無不動產,名下存款共計也才50多萬元,家中尚有4名孩子要養,實在無法支付這千萬慰撫金,認為應減為各80萬元較合理。
(圖片來源: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