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推廣器捐行動,器捐移植登錄中心執行長 江仰仁說 : 「所謂簽器官捐贈卡需要跟家裡的人討論就是這樣,我要讓家人知道我的決定,並不是我今天在路上看到人宣導就很高興簽了,回家也沒告訴父母,萬一有萬一這些年輕人他的美意父母不知道,特別在這麼危急情況人心很難割捨,所以我們希望簽署器官捐贈一定要讓家屬知道。然後讓家人跟你有充分討論。」
林口長庚、桃園市衛生局、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今(19日)共同舉辦器官捐贈、病人自主權利法暨安寧緩和醫療意願宣導周開幕活動,牟小姐出席記者會時表示,自己因為器官捐贈者的大愛,救了自己跟當時肚子中的寶寶一命,現在才能過幸福的生活,她非常的感謝,所以她簽署了器官捐贈意願書,也擔任器官捐贈宣導志工,希望更多人延續生命之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