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行政院核定單身青年與新婚育兒租金補貼方案,行政院長蘇貞昌特別在臉書上宣傳相關政策,符合申請標準的婚育家庭,每個月最高補貼租金5千元,至於20歲到40歲的單身青年,每個月最高可補助4千元,自今年9月起開放申請,希望能減少年輕人與新婚家庭的負擔。內政部今天(22日)補充表示,申請補助不需要戶籍設在租賃地址,申請新婚及育兒家庭補助,只要戶籍與租賃地在相同縣市即可。單身青年如果有就業證明,戶籍與租賃地則可在不同縣市。
內政部表示,由於部分房東不願意讓房客設籍,因此有些房客會擔心無法申請相關補助,因此內政部依住宅法第3條第3款規定,訂定「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如果房東租給租金補貼戶,即符合公益出租人的身分,可享有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新台幣1萬元免稅、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等稅賦減免,呼籲有空屋的屋主,可以考慮將房屋出租給領有租金補貼的社會與經濟弱勢民眾。
另外,106年時上路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以及去年6月上路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所授權的住宅租賃契約,都規定房東不得限制房客遷入戶籍,如果房東違反規定,房客可以主張契約條款無效,並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處以3到30萬元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