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總統蔡英文上任後持續推動年金改革,經過多次會議後,立法院2017年8月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等法案,但監察院認為法條恐有有違憲之虞,因此在同年10月正式聲請釋憲。14日大法官依照監察院「行使職權」內容,認為與其無關,不具聲請釋憲的資格,因此決議不受理這項監察院所提聲請案。
依據《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相關規定,大法官認為,無論是中央或地方機關行使職權時,若發現相關法條有牴觸《憲法》之可能,或相關法律與命令有牴觸憲法疑慮,即可聲請釋憲。但根據監察院的法定職權,並不能對立法委員行使彈劾或糾舉等相關權力,年金改革相關事務並不符合監察委員行使相關職權的要件,故決議不受理這件聲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