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今年1月20日,高雄市發生一名女童與生父外出遊玩,途中到加油站自助洗車時,坐在副駕駛座的女童將空氣噴槍放入口中,因而喪命的離奇案件。橋頭地檢署認定女童是自己將噴槍放入口中玩耍,導致高壓氣體衝入肺部而死,生父鄺姓男子因為未阻止,今天(14日)依照過失致死罪起訴。
鄺姓男子供稱,當時他載著女兒前往加油站自助洗車,過程中沒注意到女兒將空氣噴槍放進嘴巴玩耍,瞬間臉色蒼白失去意識,他緊急將女兒送到高雄榮總急救,卻還是回天乏術。而橋頭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周韋志,會同法官對女童遺體進行複檢,相關報告指出女童體內被快速灌入空氣,導致氣體栓塞,在極短時間內影響肺部與心臟供血,造成女童死亡。由於事發時無法確認空氣噴槍是在誰手上,因此還對鄺姓男子進行測謊,但結果為「不實」及「無法判定」,對鄺男不利。
不過檢方之所以認定鄺姓男子是過失致死罪,主要的原因還是在法醫鑑定時,發現女童口腔上嘴唇中央偏右黏膜,還有口腔黏膜右上側有瘀傷,口腔後方中央部分咽喉黏膜層有撕裂傷,如果這個關鍵傷口位置再深一點,高壓空氣進入體內路徑就會改變,也不會造成如此嚴重的結果。但鄺姓男子並沒有醫學背景,因此不會知道傷口位置在哪會致人於死,另外,根據女童父母的對話紀錄,事發當天是女童母親工作忙碌,才會將女童交給生父鄺姓男子照顧,並非鄺姓男子主動載女童外出。
至於女童是否有能力使用空氣噴槍,檢警對比了噴槍握把距離與女童手指長短,認為女童如果以雙手施力,確實可以按壓把手噴出高壓空氣,而噴槍握把與噴嘴上所採集的DNA也與女童相符,再加上監視器影像與當事人口供,認定鄺姓男子疏失,讓女童把玩空氣噴槍,但無證據顯示他蓄意殺人。
不過女童的母親對檢方判定感到失望,她認為女兒並沒有主動拿起空氣噴槍,她將會在法庭上說明鄺姓男子所作所為,希望未來法官可以更審慎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