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由於去年11月24日,「以核養綠」公投案以589萬5560張同意票過關,立法院今天(7日)三讀通過修正電業法第95條條文,刪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內容,僅保留「政府應訂定計畫,積極推動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相關作業,以處理蘭嶼地區現所貯放之低放射性廢棄物,相關推動計畫應依據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訂定。」(資料畫面)
本網站版權屬於亞洲衛星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Copyright © Asia Digital Media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