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南韓政府在4月11日時做出歷史性的判決,認定實施長達66年的墮胎罪違反憲法,這項判決將身體自主權回歸女性手中,讓南韓的人權團體十分振奮。而在這之前,除了被強暴、亂倫或者可能危及母體的情況外,女性在南韓墮胎將會面臨罰則,這項判決意外揭露南韓這個看似先進的國家,對於墮胎的態度卻十分保守,墮胎合法性的爭議在哪?各國對墮胎的態度又是如何?
墮胎權v.s少子化 宗教與女權的政治戰爭
大部分的已開發國家很少對墮胎做出限制,主要規定比較嚴格的國家,都集中在非洲與中南美洲等發展中國家。而台灣雖然在刑法第二十四章裡明文規定墮胎有罪,但基於優生保健法,只要罹患疾病,包括懷孕影響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等因素,都可以實施人工流產,使得台灣對墮胎的限制相對較少。不過南韓政府之所以反對墮胎,除了少子化的關係外,基督教與天主教勢力也是原因之一,由於南韓有高達三分之一的人口信仰這兩個宗教,勢力不可小覷,他們相信生命是自受孕的那刻開始,因此認為墮胎就等同於謀殺。另外,近期美國保守派的聲音也不斷出現,美國喬治亞州甚至通過心跳法案,判定只要醫生聽得到胚胎心跳,就不可以墮胎,不少不知道自己懷孕的婦女錯失墮胎時機,被迫生下孩子。
而墮胎之所以與女權有關,主要原因還是因為懷孕對女性身體與生活造成十分重大的影響,以數據來看,在美國30%停學的少女,停學的原因大多是懷孕生子,而懷孕的青少女中,只有40%完成了高中學業,這當中能在30歲前完成大學教育的只有2%。教育程度影響所得收入,如果生養孩子的責任絕大部分落在母親身上時,國家政府又憑什麼替女性決定墮胎是否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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