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在中國深圳進行訪問的高雄市長韓國瑜,由於日前與港澳中聯辦主任密會,可能會被處以50萬元的罰單,對此韓國瑜僅表示「回去再說」。
韓國瑜密訪港澳中聯會主任,未事先向陸委會申請,陸委會港澳處處長杜嘉芬表示,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1條規定,台灣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的「合作行為」,不得違反法令規定或涉有政治性內容,若有違背,可依照同條例第90-2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不過杜嘉芬也補充,表示韓國瑜是否有涉及具體合作行為,須等到他對外界說明,也對陸委會提交報告後才能進行審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