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今年1月,台南市發生一名1歲6個月大的女童遭到虐死案,台南地檢署今天(13日)偵查終結,將李姓友人、表姊夫婦等三人依故意對兒童傷害、凌虐身心、殺人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官處以無期徒刑;女童的母親由於未成年,因此移送臺南地院少年法庭處理。
這起案件是因為17歲的小媽媽帶著女童,與李姓友人、表姊夫婦等人共同居住,因為女童年紀尚幼,需求與情緒僅依靠哭鬧本能反應,4人不耐小孩哭鬧,自2018年11月起以徒手或持「不求人」等器物毆打小孩,或者阻止她夜間入睡、停止夜間餵食等方式凌虐女童。1月15日,4人不顧女童已經遍體鱗傷,依然對女童施虐,直到下午發現女童不對勁,但還是未送醫治療,導致女童死亡。
雖然李姓友人、表姊夫婦等三人否認有殺人意圖,但檢察官根據四人供詞與女童解剖報告等事證,確認女童受虐致死,嫌犯雖非蓄意,但行徑已是故意殺人,嫌犯未顧及幼兒需要妥善照顧,反而對幼兒進行長期虐待甚至因此導致死亡,因此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