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環保署推動限用一次性塑膠吸管政策,從今年7月起,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連鎖速食店等,共8千家業者,不得提供內用者一次性塑膠吸管,違者可罰1200至6000元。環保署今天(11日)召開北區公聽會,提出新的「遊戲規則」,若消費者購買時稱要外帶,業者也以外帶形式提供,但消費者卻在店內使用,環署則認定為「非屬內食餐飲」。
如果吸管是商品出廠時就附上,並公開陳列選購,如利樂包等,則不在此限。若是設在學校、公部門、百貨內的便利商店,只要是內用,也不能供應一次性吸管。有業者認為,購買時說要外帶,實際買了卻到餐廳內使用,結果不受管制, 「等於開了很大後門」,建議應該都要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