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酒駕累犯陳瑞盈,去年3月9日因為酒駕拒測被吊銷駕照,去年11月又再度酒駕,但他毫不悔改,今年2月2日凌晨又再度犯案,於中寮鄉檳榔攤附近農舍喝了1瓶紅酒後再度酒駕,並在台中市區內以85到94.4公里的速度,逆向行駛了850公尺,還左右蛇行闖越國光路和德芳南路口的紅燈,撞上3輛機車、5輛汽車,造成2人死亡的悲劇。
陳瑞盈被帶往醫院時,酒測值高達162.4mg/dl,死者家屬痛批他是社會敗類。台中地檢署認為陳瑞盈一犯再犯,惡行重大,今天(27日)依照公共危險罪酒駕致人於死起訴陳瑞盈,並具體求處重判最嚴厲的10年有期徒刑,聲請宣告沒收肇事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