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我國長期處於薪資過低問題之中,蔡英文上任以來多次宣告要改善薪資問題,除了調整基本薪資之外,行政院也主動出擊,核定「公部門主動解決低薪方案」,針對中央各級機關的臨時或是派遣人員、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若上述月薪低於3萬元者適用此辦法進行調薪,且此方案會回溯自今2019年1月1日,主要還是希望藉此帶動企業加薪,一並提升民間整體薪資。
行政院表示,除中央機關外,地方各機關的約僱人員,因考量各地財政負擔,因此不強制納入規範,但希望地方政府可以比照中央方式,自主編列預算來向中央看齊。
行政院估計,此方案實施後,全國共有1等約僱180人、2等260人,最多約440人受惠,所需經費約1724萬元,會由各機關年度相關預算科目項下調整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