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彰化縣衛生局在2014年11月查獲,台中市進興製粉廠負責人謝姓堂兄弟、誼興公司負責人林中柱,在胡椒粉中添加工業用碳酸鎂,含砷(砒霜)、鐵成分超標,被依違反食安法攙偽假冒罪起訴,不過,一、二審指出,當年碳酸鎂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沒區分是否工業用,均判無罪。
但檢方認為判決違背法令,再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不能給人吃的東西,就是不能加入食品中,一、二審判決確實不對,但因一、二審都判無罪,依《速審法》,檢方可上訴事由,不包括「判決違背法令」,因此只能駁回上訴,3人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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