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今天(16日)表示,有民眾詢問,在郵局提領定期存款利息,為何要扣繳稅款?該局稱,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個人在郵局開立存簿儲金帳戶,按活期儲金利率所領取的利息,不須繳納綜合所得稅。
不過,定期存款利息並不是存簿儲金的利息,仍須依規定扣繳稅款。根據我國扣繳率規定,利息所得的扣繳率為10%,若所領到的利息10%不超過2000元,就可不進行扣繳。意即若定期存款利息金額在台幣20010以下者,就可以不需要扣繳所得稅20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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