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2015年5月新竹縣竹東鎮,男子林春雄為幫女友黃曉雲出氣,竟率4名惡煞,虐打14歲邱姓少女,林春雄還指揮2手下,輪流性侵少女, 事後將她棄置橋下,隔天還潑汽油企圖毀屍滅跡,案發2、3天後,少女父親因找不到女兒報警,全案才曝了光。
5嫌直到更一審,主嫌林春雄才被判死刑,其餘兇嫌皆為無期至20年,沒想到今天(30日)更二審,最高法院認為應再查明少女死因,列5大理由發回更審,主嫌的死刑又被撤銷發回,消息一出,引發眾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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