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監察院現行採「原則無記名,必要例外時記名」表決投票彈劾案,且彈劾成立,才能對外公開內容。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今天(29日)初審通過《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彈劾案將一律採記名表決投票,且彈劾案在審查後,不論是否成功彈劾,都應對外公布。
對此,綠委李俊俋表示,彈劾是監委職權,本就應該公開投票,以示負責。另外,陽明大學校長遴選爭議發生在前教長潘文忠任內,但卻是由現任教育部長葉俊榮,來監院接受質問。因此今天初審也通過,未來監院得以用書面方式進行質問,不一定要當面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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