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前立法委員鍾紹和被控在2008年,涉嫌收受廠商300萬元賄賂,為廠商在高雄港駁油業務案關說,更一審判刑7年6月。最高法院今天(18日)駁回上訴,鍾紹和判刑7年6月,褫奪公權5年定讞,須入獄服刑。(圖片來源:翻攝自鍾紹和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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