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新北男子湯景華4年前,在餐廳與一名翁姓男子起衝突,得知對方住處後,2016年凌晨到翁家透天厝騎樓,涉嫌潑汽油縱火,造成6死慘劇,另波及10多戶民宅、13輛汽機車受損。對此,湯男一度認罪,但又矢口否認,更瞎扯「買汽油是用來洗浴室」。
一、二審據監視器畫面等物證,均依殺人罪判湯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湯男上訴最高院,仍自稱清白,最高院則指出湯男患有精神官能症,認為應先查明他縱火殺人,究竟是出於直接或間接故意、他犯案時有無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等情形,今天(4日)上午將全案發回更審。至於,民事賠償部分,湯男被判須賠償翁家共2007萬餘元確定,但湯男名下無財產,翁男與外祖父母,目前僅獲領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共323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