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全台1600多家上市櫃公司要小心了!勞動部日前頒布「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首度明訂上市櫃公司,若違反《勞基法》規定,如讓員工超時加班、輪班間隔少於11小時、連續上班7天以上、沒給加班費等,將由2萬提高到5萬元起跳,預計10月將正式生效。
而我國目前規定,上櫃公司實收資本額需5000萬元以上的門檻,上市公司實收資本額更要達到6億元以上。對此,勞團則痛批,對上市櫃公司根本無關痛癢,應改為「一人一罰」,這樣才有赫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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