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前立委李慶華涉嫌在任內,以人頭掛名助理,向立法院詐領助理費,從2007年到2016年,長達近10年期間,詐領高達532萬多元,拿來用作付給前妻的贍養費或個人旅費等非公務支出。
對此,新北地檢署今天(5日)依違反《貪污罪》等罪嫌,起訴他及殷姓辦公室女主任,至於,王姓、鄭姓與邱姓人頭助理,則因未獲利益,獲緩起訴處分。此外,李慶華已被檢調約談,訊後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50萬元交保。至於,殷女則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但考量殷女坦承犯行,建請法院對她從輕量刑。(圖片來源:翻攝自李慶華臉書)